[摘要]物业车位需要办理产证,具体要求如下,1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》第六十条规定,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。,2 《民法典》第二百零 ...
物业车位需要办理产证,具体要求如下
1.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》第六十条规定,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。
2. 《民法典》第二百零九条规定,不动产物权的设立、变更、转让和消灭,经依法登记,发生效力;未经登记,不发生效力,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3. 因此,车位作为不动产,其产权的设立、变更等都需要进行登记,即办理产证。
此外,对于地上车位、地下车位、共有车位等不同类型的物业车位,其办理产证的要求也有所不同。例如,地上车位属于业主共有,无需办理产证;而地下车位则需要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规定进行办理。
请注意,以上信息仅供参考,如有需要,建议咨询当地的房地产交易、登记机构或专业律师。
物业车位一般需要有产权证,也就是车位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。这两证可以分开办理,也可以一并办理。
如果只有车位土地使用权证而没有房屋所有权证,那么办理产权登记有难度。因为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》第三十八条规定:“下列房地产,不得转让:(一)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,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;(二)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、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;(三)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;(四)共有房地产,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;(五)权属有争议的;(六)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;(七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。”
因此,在购买车位时,开发商应当向购房者明示车位产权,并签订车位的买卖合同。如果开发商没有车位产权证,就属于“没有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”,其买卖行为无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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